(四)考试要求
1、戏曲表演考生着练功服,运动鞋,道具自备。
2、戏曲音乐考生乐器自备。
3、舞蹈专业考生女生体操服,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男生短裤背心;穿练功软鞋;自备舞蹈音乐伴奏CD。
4、文化课考试自带文具,不得把书本、电子词典、计算器、手机等带入考场。
5、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资格。
六、录取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达到最低文化线的线上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被录取者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一周不报到又没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新生入学后,试读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体检复查、政审复查、专业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
七、其它说明
1、新生入学后,开设语文、数学、英语和政治、历史、地理课程。文化课教材与山东省普通中学相同。毕业可参加高考。
2、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配备班主任和专职辅导员跟班管理。
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中专)毕业证书,毕业时按国家政策办理。
4、报名前考生可直接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即可。
八、办学地址
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编:250300
报考咨询电话:戏曲专业0531—86522168 联系人:李老师 13953198682
舞蹈表演0531—86522076 联系人:李老师 13791135366
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01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