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金钟奖黑龙江赛区作品奖评奖的设立,旨在推动我省音乐创作的发展,促进创作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作者,推选参加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复赛。
一、评选内容
器乐作品奖(小型器乐组合)——200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器乐组合作品,演奏9人以内,时长8分钟以内,中西乐器皆可,组合形式不限(电声乐器和声乐除外)。
声乐作品奖(组合演唱)——2005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5人以内的组合演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6分钟内,不含齐唱)。
上述作品强调艺术性、思想性、可听性、较完美的结合。
二、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2.参选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同意中国音协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
三、报送名额
通过选拔赛,每项各选拔出2首作品;
四、报送方式
1.将作品乐谱(每首作品交10份)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送黑龙江音乐家协会,如果作品有录音小样可随乐谱一同报送。
2.报送的作品需统一填写黑龙江赛区作品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作者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作者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联 系 人: 王 鹏
咨询电话: 0451-8603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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