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与办学条件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我校是安徽省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也是全省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983年受国家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嘉奖,1988年被国家教育部列为首批全国表彰的师范学校,1990年被列为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加强师资培训的项目学校,1996年接受国家教委联检,被国家教育部师范司领导誉为“方向明、条件好、管理严、效益高”、“江淮幼教一枝花”、“合肥东方明珠”。2010年被评为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占地527亩的新校区一期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新校区教学、生活设施一流、环境优美。设有标准的理、化、生实验室,现代化的心理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电视演播厅、舞蹈教室、声乐教室、美术教室、钢琴教室、学生练琴房等实验、实训室。拥有12个学生机房,计算机930台。目前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5号学生宿舍楼等11个单体11万多平方米的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我校后期建设被列为合肥市大建设重点项目。学校还与新西兰、新加坡等建立合作办学关系,毕生可以申请去新西兰留学、新加坡就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202人,专任教师144人,中、高级职称84人,硕士学位33人,在读研究生30多人。在校学生近3700人,纸质图书15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00余万元。
招生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决定,201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毕业的五年制新生(男、女不限),拟招收五年制新生350人,五年制具体招生人数与专业如下:
学校 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指标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历 |
招生范围 |
培养目标 |
备注 |
103 |
学前教育 |
300 |
01 |
5年 |
大专 |
全省 |
幼教工作者 |
需面试 |
104 |
音乐教育 |
30 |
01 |
5年 |
大专 |
全省 |
艺术教师 |
需面试和艺术加试 |
舞蹈教育 |
20 |
02 |
5年 |
大专 |
全省 |
艺术教师 |
需面试和艺术加试 |
报考要求
一、学前教育专业
凡参加今年中考的男、女考生,都可以报考。为保证新生质量,也为考生将来就业着想,须对考生进行面试,程序和内容较简单,例如考生是否口吃等。没有参加我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我校在面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建档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不含体育加试和理化试验)择优录取。
二、音乐教育、舞蹈教育专业
为培养适合幼儿园艺术教育的教师,我校设有五年制音乐教育、舞蹈教育,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面试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加试,音乐专业加试内容有音乐(声乐、器乐)和舞蹈;舞蹈专业加试的内容为舞蹈和音乐(声乐、器乐)。以上两个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方法为学前教育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我校在专业加试合格且文化课达线建档考生中,根据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合肥幼专志愿填报要求
我校是经省教育厅批准唯一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幼师,由省教育厅下达指令性招生计划。由于我校特殊的培养目标,雄厚的办学实力,一流的教学质量,广阔的就业前景,受到考生的普遍重视。决心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务必注意我校招生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不能填错)。计划不分解到县(区),成绩好的考生录取机会更多。如果录取出现缺额,还要进行补录,补录时凡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以再次填报我校志愿,参加补录。如果填报了其它学校的志愿或填报了服从志愿并被录取,就失去了补录我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