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学习证明或成绩单原件。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形式有笔试(侧重专业知识的测试)、面试和操作实验(理工科考生)。
(二)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名称及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gxnu.edu.cn/)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特别示: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学论;教育科学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文学院-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学论等专业第一志愿充足,复试差额比例大于1:1.5)
六、录取办法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初试、复试成绩权重为各占50%)。
七、学费收费标准:
(一)非定向、定向生均属公费生,学费由国家财政支付。
(二)自费或委托培养生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每生每年7000.00元(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专业:每生每年1000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收费标准为:
1、工商管理硕士(MBA)学每生每年19000元;
2、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每生每年9000元;
3、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
4、其他专业学位每生每年7000元。
上述各项收费标准均不含教材费、住宿费。
八、其他事项
(一)2012年我校学术型招生计划中近80%以上为公费计划,2013年我校各专业将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排名情况确定录取性质,调剂生自愿录取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者可向招生学院事先声明,并将协议书交到报考专业所属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等条件下可优生考虑录取。
(二)申请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委托、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寄到我办,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四)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在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公布录取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查询到被拟录取后应及时将“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案函”交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并催促其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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