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幼儿教师重视和坚持基本功训练,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保证学前教育质量,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首届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人数
1.参赛对象:全市登记注册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要有教师资格证, 3年以上教龄,须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拔推荐,原则上一个幼儿园只推荐1人,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教师参加。
2.参赛人数:三县两区各推荐5名幼儿教师参加。
二、比赛内容
(一)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内容自拟,现场组织活动。
(二)才艺展示。按照五选三的原则进行,每位参赛选手必须选三项才艺比赛。
1.讲故事。
自选:参赛选手自选故事内容,故事内容要生动有趣,适合幼儿倾听和理解,必须用普通话讲述故事。
抽题:从比赛提供的儿童故事中抽取一个,准备3分钟后,开始讲述。
2.唱歌。
演唱:自选一首歌曲(伴奏带或光碟自备)。演唱完整,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演唱水平。
弹唱:从比赛提供的儿童歌曲中抽取一首,准备3分钟后,开始自弹自唱。弹奏乐器可在钢琴和手风琴中自选。
3.跳舞。
自备舞蹈:内容不限,要求在3—5分钟内完成(伴奏带或光碟、练功服自备)。
即兴表演:从比赛提供的音乐中抽取一段,准备10分钟,开始表演。评分标准与自备舞蹈相同。
4.绘画。
自创作品:自己创作绘画作品内容不限,形式不限,不要求装裱。
为指定的故事配教学插图:绘画作品要符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实用价值。选手自备绘画器具,提供纸张,时间60分钟。
5.器乐。
器乐展示:自选器乐,自定曲目,要求在5分钟以内完成。
弹唱:从比赛提供的儿童歌曲中抽取一首,准备3分钟后,开始自弹自唱。弹奏乐器可在键盘乐器中自选。
三、比赛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3年4月下旬在白银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分与奖励
评委根据《白银市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评分标准》打分,
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占40%,才艺展示每项占20%。根据参赛教师的最后成绩,经市教育局局务会审核后,原则上按参赛教师总数的20%、40%、30%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选拔,把各县区师德高尚、业务水平精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的幼儿教师推荐到全市参加比赛。各县区务必于2013年4月15日以前将领队、参赛教师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表填写后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BYS19436802@126.com
联系人:蔺 佳 联系电话:1891943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