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赛范围:
1、全省各地机关、专业院团、院校、企事业单位,省直机关所属单位,省军区及各军分区、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所属单位,各年龄段的合唱团(含混声、男声、女声),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合唱团(队)演员不低于30人,不超过60人。伴奏、指挥不超过5人。
二、参赛曲目:
1、合唱比赛:不设初赛,直接决赛。
2、参赛曲目:自选两首作品(中外皆可,创作时间不限),两首作品演唱总时间6—10分钟,低于6分钟将被取消成绩,超过10分钟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自选曲目不可涉及政治、外交、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组委会有权要求更改曲目。
三、报名方式及方法:
1、各参赛合唱团(队)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送于赛前6个月内录制的两首作品录像资料(DVD)一份,并提供合唱团(队)指挥照片一张,团队6—8寸合照两张。
2、各参赛合唱团(队)提供的录像资料(DVD)不得编辑(必须同期
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合唱团参赛资格。
3、驻地在石家庄的各合唱团(队)可直接到河北省音协考级办公室
报名。
4、外地市各合唱团(队)除直接到河北省音协考级办公室报名外,也可通过邮寄录像资料和报名表的方式报名。
5、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4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6、寄送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音协考级
办公室。邮编:050000。收件人:贾艳华、周欢欢。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5月6日—7日。
2、报名后组委会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各参赛团(队)确定参赛事宜。
3、联系人:齐江伟、贾艳华、周欢欢。联系电话:0311—87825222、
18831166658、13673186816、15032093441。
五、各合唱团(队)需交参评费600元。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等级奖和优秀奖。各奖项、奖额设定由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酌定。获奖合唱团(队)均颁发证书。
七、关于河北省第六届音乐金钟奖赛事详情请登录燕赵音乐网查询。
八、本通知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