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范围:
参赛选手为15 -45周岁(196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以及原籍为河北的民乐组合演奏者组成,组合人数3-12人。组合编制不含声乐、电声、键盘乐器(西洋乐器中贝斯和大提琴除外)。
二、不设初赛,直接决赛。
三、参赛曲目:
1、自选两首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必须背谱演奏。(演奏净时间不得少于8分钟,如少于8分钟,取消比赛成绩;超过12分钟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2、组委会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轮次。
报名方式及方法:
1、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组合成员6至8寸(艺术)合照两张,以及每位成员近期2寸免冠照片二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2、参赛选手可直接到河北省音协考级办公室报名。
3、外地市选手除直接到河北省音协考级办公室报名外,也可通过邮
寄报名表的方式报名。
4、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5月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报名、寄送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音协考
级办公室。邮编:050000。收件人:贾艳华、周欢欢。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定于2013年5月13日—23日,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组委会
将在报名工作截止后以电话方式通知选手。
2、联系人:齐江伟、贾艳华、周欢欢。联系电话:0311—87825222、
18831166658、13673186816、15032093441。
五、每组选手需交参赛费600元。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等级奖和优秀奖。各奖项、奖额设定由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酌定。获奖选手均颁发证书。
七、关于河北省第六届音乐金钟奖赛事详情请登录燕赵音乐网查询。
八、本通知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