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范围:
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以及原籍为河北的优秀声乐演唱者。
二、比赛分组与参赛曲目:
声乐比赛:分美声和民族两种唱法,两种唱法分设男声组和女声组。
美声组:(男声组、女声组)
①初赛:自选二首曲目(中、外皆可),演唱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扣分。
②决赛:二首曲目,演唱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扣分。
A、一首外国作品(艺术歌曲或咏叹调);
B、一首中国作品。
③初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比赛鼓励现场钢琴伴奏(钢伴自带),也可选用纯钢伴CD,演唱语言不限。
民族组:(男声组、女声组)
①初赛:自选两首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演唱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扣分。
②决赛:共二首曲目。演唱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扣分。
A、从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中自选一首;
B、从中国艺术歌曲中自选一首。
③初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比赛鼓励现场钢琴伴奏(钢伴自带),也可选用纯钢伴CD。 演唱语言不限。
三、报名方式及方法:
1、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二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2、参赛选手可直接到河北省音协考级办公室报名。
3、外地市选手除直接到河北省音协考级办公室报名外,也可通过邮
寄报名表的方式报名。
4、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5月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报名、寄送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音协考
级办公室。邮编:050000。收件人:贾艳华、周欢欢。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定于2013年5月13日—23日,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组委会
将在报名工作截止后以电话方式通知选手。
2、联系人:齐江伟、贾艳华、周欢欢。联系电话:0311—87825222、
18831166658、13673186816、15032093441。
五、参赛费:初赛150元;决赛200元。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等级奖、优秀奖和钢琴伴奏奖。各奖项、奖额设定由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酌定。获奖选手均颁发证书。
七、关于河北省第六届音乐金钟奖赛事详情请登录燕赵音乐网查询。
八、本通知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