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对 象 |
考 试 地 点 |
4月5日 (星期五) |
9:00-13:00 |
办理复试手续 |
所有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凭二代身份证、统考准考证和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办理手续。 |
新校区B栋102教室 |
4月6日 (星期六)上午 |
8:30-11:30 |
曲式与和声 |
民族声乐研究方向考生 |
B栋201教室 |
美声研究方向考生 |
B栋202教室 | |||
键盘乐器演奏研究方向考生 |
B栋203教室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音乐学(理论)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考生 |
B栋204教室 | |||
中国乐器演奏各研究方向考生 |
B栋205教室 | |||
音乐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 |
B栋402教室 | |||
曲式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考生(曲式除外)、计算机音乐作曲、指挥研究方向考生 |
B栋404教室 | ||
和声 |
曲式研究方向考生 | |||
8:30-10:30 |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思想政治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 | ||
10:40-11:30 |
思想政治教育各研究方向面试 |
思想政治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 |
B栋401教室 | |
4月6日 (星期六)下午 |
14:00-14:30 |
英语听力 |
所有英语语种考生 |
原考场 |
日语听力 |
所有日语语种考生 |
B栋401教室 | ||
14:50-15:50 |
听写 |
声乐演唱研究方向考生、键盘乐器演奏研究方向考生、西洋管弦乐器演奏研究方向考生、中国乐器演奏研究方向考生、音乐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 |
原考场 | |
16:00—18:00 |
乐理 |
有加试科目考生 |
B栋205教室 | |
4月6日 (星期六)晚上 |
19:00-21:00 |
音乐名作听辨 |
有加试科目考生 |
B栋205教室 |
18:00—— (考生须于17:30在B栋一楼侯考) |
视唱(晚上20:00前考完) |
音乐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声乐演唱各研究方向考生、键盘乐器演奏各研究方向考生、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各研究方向考生、中国乐器演奏各研究方向考生 |
B栋201、203教室 | |
4月7日 (星期日) 上午 |
8:00-8:15 |
面试 |
合唱指挥研究方向考生 |
琴房大楼206教室 |
8:15-9:20 |
计算机音乐作曲研究方向考生 | |||
9:20-10:30 |
作曲、配器、曲式研究方向考生(先作曲,再配器,曲式) | |||
10:30-11:00 |
复调、和声研究方向考生(先复调) | |||
11:00-11:40 |
视唱练耳研究方向考生 | |||
8:00-8:45 |
面试 |
音乐传播学、西方音乐史学研究方向考生(先音乐传播学) |
琴房大楼203教室 | |
8:45-9:45 |
世界音乐、中国音乐史学研究方向考生(先世界音乐) |
备注:
1、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笔试科目考试考生提前半小时侯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科目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号段及其时间安排候考,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弃考名单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即时公布。 2、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后,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所有考生必须按抽签序号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3、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资料、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及其他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4、本日程安排如有变化,请考生以当日公告为准。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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