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的分项赛事——“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将于2013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总决赛定于8月-11月间在深圳举办。
本届金钟大赛将本着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做大做强的原则,总结经验,继承创新,在比赛方式、报送办法等方面做出了部分调整,力图通过权威比赛,权威媒体发声,树立中国流行音乐风向标,推动中国流行音乐产业发展,开辟中国流行音乐的新时代。
一、报名选拔及报送资料
凡年满16周岁以上(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流行音乐歌手均可参赛。
1、参赛选手报名须知:
(1)报名选拔分男子组、女子组、组合组(组合总人数不得超过八人)三个组别。每一个报送单位报送数量上限为10人(组),其中男子组、女子组、组合组的比例原则上为2:2:1。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家协会、总政宣传部文艺局、新疆建设兵团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中直各表演院团、九大音乐学院和各大唱片公司(含省级演艺经纪公司及音乐机构)按照赛事时间进程开展选手遴选,广泛组织发动优质选手参赛,并将参赛资料报送到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组委会深圳办公室。经复评后按照组委会统一设计赛事模板参加比赛。
(3)除上述单位之外的演出团体、媒体以及社会音乐自由人的参赛选手直接将参赛资料寄送到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组委会深圳办公室,经初评、复评后按照组委会统一设计赛事模板参加比赛。
(4)港澳台地区按照与当地联合制作单位形成战略同盟的方式遴选选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制作单位执行,台湾地区由台北制作单位执行。上述执行单位可按照大赛章程自行组织赛事活动,所产生的选手数量上限不超过5名(组),其中男子组、女子组、组合组的比例原则上为2:2:1。并将上述参赛选手资料报送到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组委会深圳办公室,经复评后按照组委会统一设计赛事模板参加比赛。
(5)参赛选手资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6)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组委会根据选手参赛情况保留统一调配的权利,参赛选手应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2、报送资料
(1)参赛选手需提供由本人演唱的两首歌曲(CD)、选手报名表(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名)、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邮寄信封上请标注“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3)报名表可在大赛官网或官方qq群共享下载。
3、报送资料邮寄地址
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组委会深圳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9759639(北京)、0755-88310551 88310547(深圳)
联系人:陈伟琨 联系电话:13808832218
联系人:唐佳俊 联系电话:18603073058
联系人:刘樵非 联系电话:13632586123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1号广电大厦
收 件 人:钟玮 联系电话:13528800545 邮编:51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