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⑦各项获奖证书、过级证书、发表的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的材料;
⑧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⑨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1份(政审表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硕士招生网页下载),拟录取考生需在4月20日前提交或寄达学院。
五、复试费用收取
复试收费标准根据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费60元/人.科(共3科)。同等学历考生别加收考试费50元/生.科(共2科)。
六、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 由校医院组织,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4月1日---4月3日
体检地点:广西大学医院(东校园)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1寸免冠照片1张,并交纳体检费60元。具体安排见校医院体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