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虎门镇青少年文化艺术大赛——书法、美术、摄影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书法比赛(限毛笔书法)。
2、绘画比赛(题材、形式不限)。
3、摄影比赛(以“微观虎门”为主题。作品大小要求为6×8寸或8×10寸)。
二、参赛对象
1、书法、绘画比赛的参赛对象:在我镇的青少年均可以参加(每人最多限交1幅参赛作品的照片)。
2、摄影比赛的参赛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我镇的青少年均可以参加(每人最多限交2张参赛作品)。
三、比赛分组
书法、绘画比赛组别分为:
小学组(代号A)
中学组(代号B)
小学、中学的分组以实际学籍为准。
四、比赛方式
比赛分为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书法、绘画项目参赛者请将参赛作品(照片电子版)发送至2477539665@qq.com邮箱,由镇团委组织相关评委进行评审,初赛结束后,每组评选出前20名优秀作品进行现场决赛;摄影项目参赛者以提交作品原件评选的形式进行比赛,作品交到镇团委办公室,评选出30张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2、决赛:书法、绘画决赛以现场命题的形式进行。参赛者须在指定的宣纸、画纸、画布上进行现场书法、绘画创作比赛(书法限时60分钟;绘画限时90分钟)。
五、评比方法
评比办法:各项比赛的评分工作邀请专业评委担任。
六、比赛时间
1、报名时间:3月20日前。
2、作品上交时间:4月10日。
3、书法、绘画初赛时间:4月15日。
4、书法、绘画决赛时间:4月20日。
5、摄影评选时间:4月16日。
6、展览时间:书法、美术、摄影的获奖作品将于5月1日-11日进行展览。
七、比赛地点
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1、各组比赛设一等奖1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2、各组比赛设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3、各组比赛设优秀奖各4名,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