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虎门镇青少年文化艺术大赛——小主持人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小主持人比赛
二、参赛对象
年龄在5-18周岁,在我镇工作、学习、生活的青少年均可参赛。
三、比赛分组
幼儿组:5—8周岁(代号A)。
小学组:9—12周岁(代号B)。
中学组:13—18周岁(代号C)。
四、比赛方式
(1)自我展示:(限时30秒)参赛选手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姓名、班级、担任职务和兴趣爱好、个人经历、个性特点、主持风格等),展现个人形象魅力。
(2)即兴诵读:(限时1分钟)幼儿组自选一首古诗或一篇短文进行朗诵;其他组别参赛选手随机抽取一篇作品进行诵读,考察选手对不同体裁文学作品进行有声创作的停连、语调、流畅程度以及情感的把握。
(3)即兴主持:(限时1分钟)参赛选手在给定的模拟情境中抽取一项,针对该情境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段主持表演。
(4)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形式不限,参赛选手自备表演素材。
五、比赛时间
1、报名时间:3月20日前。
2、初赛:4月13日全天。
3、决赛:4月20日晚。
六、比赛地点
1、初赛地点:大宁影剧院;
2、决赛地点:太平广场。
七、奖项设置
1、各组比赛设金、银、铜奖各1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2、各组比赛设优秀奖各3名,颁发奖金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