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厦教综[2013]2号《厦门市201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办法》的精神,特制定《科技中学2013年高中阶段破格录取招生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加强我校科技特色及校园文化建设,既突出我校科技特色又促进校园文化多样性, 充实我校科技创新、机器人竞赛社团及文艺社团力量,拟招收科技创新(含机器人竞赛)或艺术(戏曲表演与演唱)特长学生加以培养。
二、招生对象
学籍在厦门市、符合我校普高普通生录取条件(非厦门户籍学生要符合限报条件),且初中三年在学籍校实际就读(即无寄读经历)的2013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招收在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交流与合作、审美与表现维度表现突出的科技创新(含机器人竞赛)或艺术(戏曲表演与演唱)特长学生。
三、招生指标
2名(拟招收科技创新(含机器人竞赛)或艺术(戏曲表演与演唱)特长生各1-2,如此两项拟招收特长生中其中一项没有合适人选将不招,而只招其中一项,总数不超过2名)。
四、招生组织
成立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五、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综合素质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维度有突出表现的科技创新或机器人竞赛特长生。
①科技创新特长生应在综合素质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维度有突出表现,具有设计、制作、编程、操控等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并具备高中学习的文化知识基础。
②获得科技创新大赛市二等奖以上或机器人竞赛省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竞赛成绩(综合技能项目优先),或有较多的制作发明或专利发明。
2.在综合素质的审美与表现维度有突出表现的戏曲表演与演唱特长生。
①戏曲表演与演唱特长生应在综合素质中的审美与表现维度有突出表现,具有优秀的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有一定的乐谱识别和民乐理解能力强,有一定的中国戏曲知识,并具备高中学习的文化知识基础。
②具备一定的戏曲表演与演唱的能力,在市级以上重大活动参演并获得好评,或在市级以上戏曲表演与演唱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方案公布起至4月17日止。
2.报名地点:厦门市科技中学教务处(思明区龙虎山路11号司南楼四楼),电话:2510201。
3.报名需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