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硕士点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6、考生复试通过后,经研招办检查无误,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7、5月中旬公布全校录取名单。
八、体格检查
1、考生必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2、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3、在特殊情况下,不同专业可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但事先应在招生简章上加以说明。
4、调剂考生如能提供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复试体检表可不参加我校调剂生体检。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可采用“函调”、“派人外调”和直接对考生的考核。
2、复试时,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考生如需定向、委培请告知。
3、心理测试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面试由学院负责。
十、复试的监督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监督举报邮箱:jcsjcbgs@hznu.edu.cn;举报电话:0571-28865047;
3、实行信息的及时公布制度;
4、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十一、各专业复试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专业所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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