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特别是调剂生,本人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报考专业门类的国家A类线(包括各单科与总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也不能调剂到我校的学术型专业。
如本人不符合该条要求,请与研招办联系,不必跑来参加复试。不符合要求而参加复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除出示 有效身份证件 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必带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以上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专业组参考,不必上交):
5、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6、各学院、专业特殊要求携带的材料(请咨询各相应学院)。
7、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特别材料: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8、所在省民政厅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9、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证明材料。
11、2010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的服兵役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