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赛事安排
半决赛:根据各地优秀参赛选手的报送情况,确定比赛的组别。经组委会办公室复审,约200名选手获赴江苏省常州市参加现场半决赛的资格。
决 赛:约70名从半决赛角逐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六、展演曲目要求及时间规定
半决赛、决赛曲目及比赛要求。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七、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等次奖和优秀奖。评委会按决赛的成绩评出各组别的等次奖和优秀奖,组委会
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同时对获得等次奖的选手颁发奖杯。对所有参加半决赛的选手,将颁发
入围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等次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获得等次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建立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文化部和中国音协今后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演出提供后备
人选。
八、经费来源
为鼓励各地优秀小提琴选手积极参与,本届展演比赛经费由组委会筹集,不向选手收取参赛费。主办方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及其家长、辅导教师的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第三届全国小提琴(业余)优秀选手展演比赛推荐选手登记表
第三届全国小提琴(业余)优秀选手展演比赛半决赛、决赛曲目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