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1.2。生源充足的专业和一些特殊要求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4月5日前,各学院在网上公布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4月8日上午7:00,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三)4月8日—12日,考生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缴交复试费并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者持专科毕业证及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已获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生持本科毕业证及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四)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五)体检和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网页通知为准。
五、调剂复试
(一)复试时间:4月8日—30日,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体检时间限每周一上午);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4.研招办为拟录取的考生开具调剂公函(由各学院发放),考生凭调剂公函及本人申请向第一志愿单位申请调取考试有关材料;
5.第一志愿单位在5月15日前将考生的初试试卷、《调剂表》(由第一志愿研招办开具,并加盖第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通过机要方式寄到我校;
(三)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证书复印件;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