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自行下载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在资格审查材料中上交。
二、必带材料:
⑴《南昌大学201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审查盖章)。
⑵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请于本复试通知下方下载示例表格)。
⑶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0年9月1日前颁发。
⑷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C类考生同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08年9月1日前颁发。
⑸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同时交验原件)。
以上有关材料除⑴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特别材料: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1、所在省民政厅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证明材料。
2、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