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选拔与资格认证:
1、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由校内专家组及校外专家共同组成。测试或面试工作由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
2、测试时间:2013年6月13日
3、艺术特长生(舞蹈、声乐)详见附件《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联合测试工作方案》(试行)
4、 体育特长生(游泳、田径、网球、跆拳道):
我校的田径和游泳两个项目,直接认定重庆市教委组织的测试成绩,学校只对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试;对于网球、跆拳道项目,要组织专家组进行测试,测试地点:重庆理工大学体育馆。
5、综合类特长生:
学校将对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地点:重庆理工大学教务处会议室;面试时间:2013年6月13日。
6、6月20日前,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对每一名参测者,形成书面意见及结论,并上报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7、6月20日前,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测试认定优秀或良好名单。6月28日前学校将拟录名单上报市招办。
五、录取办法:
(一)经重庆理工大学特长生专家委员会组织考核,提交重庆理工大学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确定,并在重庆理工大学网站(www.cqut.edu.cn)上对社会公示。
(二)以下特长生录取时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由学校增加计划,可提高一个批次审核录取。
1.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2.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并在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中成绩特别优秀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3.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一等奖者;
4.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国际金、银奖和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5.全国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程序设计、机器人比赛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6.全国青少年电脑活动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
8.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一等(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9.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发表专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