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评委会机构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我省著名舞蹈艺术家及相关专家组成。
八、奖项设置
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设立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为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设立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九、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要求、作品形式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且有举证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时间:3月20日-3月26日
2、各参赛队需先填报电子版参赛选手报名附表5(内贴2寸电子相片),汇总打包发到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舞蹈系办公室邮箱:515718751@qq.com;然后将本单位参赛选手报名表原件,以及参赛选手汇总表、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统一送(寄)达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舞蹈系办公室吴春强老师处,以便汇总上报组委会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
(二)报到
1、时间:4月18日 (星期四)上午8:30—11:30
2、签到: 以参赛选手汇总表所列队员姓名为准,验核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手相关签到手续。
同时要求参赛队员进入赛场时,应向赛场督考员交验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大赛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参赛队员。
3、学校领队、联络员和选手食宿由承办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十一、通讯联络
(一)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行政楼1楼107室)
通信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邮政编码:571127
负责人:林春光 电话:65900869 手机:13648663338
(二)比赛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音乐舞蹈系(综合楼A一楼)。
系主任:刘丽梅 电话:65731926 手机:13907554029。
项目负责人:于晓曼 电话:65901306 手机:13807630129。
白金峰 手机:18689883677
联系人:吴春强 65900302 手机:1311895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