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教发〔2013〕46号
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学:
为引导、支持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学校体育、艺术“2+1”工程,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和特长人才培养,根据省、市中招改革的意见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江阴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特长生招生实行教育局宏观调控、学校自主招生的办法。各校必须坚持规范有序、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密组织专业(特长)考试,使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利于初中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
二、招生计划
今年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为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备特色办学条件的四星级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中,一般为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5%。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生对象
特长生的招收对象为在体育、音乐、美术、科技等方面具有显著特长及发展潜能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考试办法
1.各校招生简章和考试实施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教育局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招生考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或家长凭有关证件、照片及证明材料等,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学校面报。
3. 特长生的专业(特长)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5日(星期六),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9日。考试结果将于5月26日在江阴教育网和各招生学校网站上公布。
4.每位考生限报考一所四星级高中。
五、录取办法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成绩合格,专业(特长)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的合格要求,在该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级田径、足球基地学校定向招收的田径、足球类考生,确有体育特长且达到较高专业水平的,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六、有关要求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指导,及时将有关精神、通知等在校园内公示,并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和家长;鼓励有特长的学生报考适合的学校。
各招生学校要加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把好信息公开、考试组织、成绩评定等各个重要关口,规范、有序做好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确保特长生招生考试零差错、零投诉。
各校具体的招生项目、报名条件、考试办法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阴教育网及学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附件:江阴市2013年普通高中体育、音乐、美术、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
江阴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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