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展我校的音乐特色教育,为高等音乐院校输送优秀人才,学校今年拟招收部分品学兼优、有较好声、器乐基础的音乐类特长生,现将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考试和中考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收条件及人数
学习成绩良好、有较强音乐基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今年我校拟招收2名音乐特长学生。
注:管乐(小号、圆号等)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5月10日截止。
(四)、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5月 11 日(星期六)。
器乐:10:00—11:30 声乐:11:30—12:30 乐理试唱:12:30—14:00 (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五)、专业考试内容
1、器乐考试内容:准备2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1 首。
2、声乐考试内容:演唱中外歌曲1首。
3、音乐基础:A 、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六)、报名及考试地址
联系人:傅老师 13579254011;曹老师 18935900400 考试地址:高中部实验楼二楼音乐教室
(七)、录取条件:
凡通过我校音乐专业测试的学生中考录取分数在我校当年计划内分数线上下浮20分录取,特别优秀的学生下浮30分录取。最终达到计划内分数线的按计划内录取,未达到计划内线的按计划外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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