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X50% + 面试X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022-58911908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022-23311195
附件1:《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特岗招聘计划表定稿》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