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特色的建设,提升学生艺术团队的水平,现就我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制定如下方案:
一、艺术特长生的申报条件
在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艺术特长生。
1、身体健康,思想品德优良。
2、具备一定艺术特长;在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学校或新区学生艺术团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3、所在学校同意推荐。
二、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与人数
1、经教育局批准,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项目为民乐和美术。
2、招生计划人数:民乐15人、美术5人。
三、艺术特长生的申报、测试及认定
1、申报艺术特长生应经所在学校推荐,并填写《2013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2、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即同一名考生,所在学校只能向一所高中学校推荐)。
3、报名时间、地点:
4月15日~4月27日川沙中学教务处(川沙镇新川路324号)
联系电话:5892133058981232转8943蔡老师
4、报名时请带好以下材料:
(1)《2013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2)各类相关的等级证书和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返还)、复印件(一份,不返还)。
(3)区中考二模考成绩单(学校盖单)。
5、测试方案:
民乐特长生:
时间:2013年4月29日,1:30~16:30
地点:川沙中学音乐教室
测试项目:笛子(竹笛),二胡,琵琶,扬琴,中、大阮,古筝,大提琴或革胡等民族乐器。注:乐器自备。
考试方法:(1)演奏一首乐曲(自选)
(2)视奏一首练习曲(当场指定)。
美术特长生:
时间:2013年4月29日,1:30~16:30
地点:川沙中学美术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