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体育特长生除了符合《海南中学初中部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以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一、艺术特长生
(一)舞蹈:不招霹雳舞、街舞、拉丁舞。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癫痫病等病史,能适应高强度训练。
3、身高要求:男生150cm(含)以上;女生150cm(含)以上。
(二)声乐:不招通俗唱法。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具有县级(含)以上文体、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比赛独唱获奖证书。
3、身高要求:男生150cm(含)以上;女生150cm(含)以上。
(三)钢琴、小提琴: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九级(含)以上的业余考级证书。
(四)古筝: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八级(含)以上的业余考级证书。
(五)大提琴: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五级(含)以上的业余考级证书。
(六)其他乐器项目: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提供本人是校级艺术队伍骨干力量及具有丰富的舞台演出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七)美术:
1、提供本人是校级美术小组的骨干力量及具有承担校内外相关宣传工作的丰富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2、提供本人近期(素描、色彩)作品原件各一份及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八)书法:
1、提供本人是校级书法小组的骨干力量及具有承担校内外相关宣传工作的丰富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2、提供本人近期软笔书法(临摹、创作)作品原件各一份及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经查实单位证明与考生实际情况不相符者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