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思想政治测试:4月8日(周一)8:30~12:00,鉴四教学楼17楼学术交流室;
4月9日(周二)8:30—11:30,专业笔试
地点:鉴四教学楼,具体教室见楼前当日公告。考生自带作图工具(颜料、图版、笔等)和A3绘图纸(或宣纸、油画布)。
4月9日(周二)14:00开始,面试
地点:鉴四教学楼,具体教室看楼前公告牌。
4月9日(周二)14:00~17:0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地点:鉴四教学楼,具体教室看楼前公告牌。考生自带作图工具(颜料、图版、笔等)和A3绘图纸(或宣纸、油画布)。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 专业笔试×60%+面试(含外语测试)×40%
其中专业笔试、面试(含外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2、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录取总成绩 =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 ×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 ×20% + 复试成绩×50%
3、参加一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录取总成绩 =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4] ×20% + 复试成绩×50%
六、录取规则
1、按专业方向及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计划范围内录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面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跨专业考生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奖学金
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分专业方向按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等级。未达学院复试线的“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取得预录资格者,享受三等奖学金,特别优秀者可递补享受二等奖学金。
硕士生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等级 资助额度 比例
一等奖学金 全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拟招生计划数的50%
二等奖学金 半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助学金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三等奖学金 全额学业助学金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注:全额学业奖学金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全额学业助学金的标准为240元/月。
学院预录取名单及奖学金等级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如需帮助,请联系艺术与设计学院研工办。
地点:鉴四教学楼17楼
电话:027-878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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