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内容和形式
(1) 外国语笔试
(2)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运动技能、实验技能、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方式由各院系制定。
(3) 对报考运动技能类专业(方向)的考生,综合面试应突出对专项技能的考查。专项技能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具体要求
(1)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 综合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 各综合面试小组在面试前,须有专人核查考生的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杜绝冒名顶替。
(4) 面试情况要有专人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给出是否同意拟录取的明确意见。
(5) 面试后应向考生宣布综合面试分数。
六、复试资格审查
1、学校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等。各类考生复试时须带齐以下证件:
往届本科生考生: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应届本科生: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和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学历证书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大三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每位考生需准备一张一吋近照备用。
2、复试费:100元/生;体检费:60元/生。
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1、综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外语笔试单独划定合格线。
3、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政治+外语+业务课总分/3))/3×60%+复试成绩×40%
八、录取办法
1、各院(系)按学校下达给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规模,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表现等综合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方向)对考生进行综合排名,按计划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未按规定到学校参加复试者;
②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③ 在各环节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④ 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⑤ 外国语复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者。
⑥ 专项技术(或专业技能)水平较差,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议不录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