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毕业与证书
(一)学员学习期满,课程学习成绩考核合格,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自治区教育厅与广西师范大学盖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
(二)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研究生班学员,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可申请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者,可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广西师范大学盖印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研究生班学员,符合报考条件,同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者,被正式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后可继续同时攻读相近专业研究生班;同时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及研究生班者,可免研究生班一年学费,完成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双证”(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班毕业证)。
九、学费
每生每年7000元(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所有课程(含专业课和公共课上课学习)在校外教学点完成者,每生每年8000元(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其中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桂学研究班)学费按照文学院和桂学研究会规定执行。所有考生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费。
学费缴纳方式有现金付款、刷卡付款、汇款方式交付。可直接到学校财务处交现金或持有“银联”字样的银行卡刷卡(不收手续费)。我校的开户行、帐号等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全称:广西师范大学,
汇款帐号:2103 2151 0926 4004 618,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高新支行。
温馨提示:汇款时请注明:××名字2013级××学院××专业研究生班学费。财务处收费处查询电话:0773-5802263。
十、联系方式
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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