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3〕5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2013年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杭州绿城育华学校的办学优势,适应学校特色化建设发展需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从而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学校将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陈建国校长为组长,潘坚烽副校长为副组长,张玉栋、陆小芳、李再生、郑钦转为组员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自主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入选名单进行审核、批准。
学校设立自主招生办公室,主任张玉栋,副主任陆小芳,成员李再生、郑钦转,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然后送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咨询电话:88477454,88477438。
成立学校提前自主招生监督小组,组长贺跃,成员王敏、寿立敏,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监督电话:88477472。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特长生条件。
(二)招生计划及条件
体育类12名,艺术类6名,共计18名。
1.体育类考生(足球男生5名、田径男女不限共3名、健美操4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十名获得者。
②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八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③初中教育阶段获得相关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④2012年杭州市区中学生足球比赛初中组前四名队的主力队员。
⑤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三人及以内)前六名者。
2.艺术类考生(管弦乐6名,男女不限)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前八名者。
②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相关项目一、二、三等奖者。
③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相关器乐)优秀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