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取的相关条件:
取得海淀区中招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资格、获得我校艺术专业测试合格且被我校确定为拟定招收对象的艺术特长生,同时,须取得由市教委颁发的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书,且在中招填报志愿时,将我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最终,完成填写“201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审批表”并取得相关部门的盖章审核批准之后,方能够符合上级相关部门的录取要求和条件。我校将在拟定招收对象的名单中,对符合上述要求的艺术特长生,予以择优录取。
5)录取原则:
在我校拟定招收对象的名单中,对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录取要求和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参考其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的基础上,根据中考成绩,予以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宜
1)自公布实施该方案之日起,在我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校将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加强宣传,认真细致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艺术专业测试等环节的工作,细致管理,规范操作,分工明确,提高工作质量。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严格遵守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监督和检查,严肃招生纪律,加强信息公开,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如在招生测试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意外情况,将及时启动安全预案(另见附件1)。
2)为保障考生安全,预防意外情况发生,凡参加我校艺术专业测试的考生,须自行事先购买本人的人身意外保险。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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