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音乐作品分析与音乐史论教学研究:
1、面试(含口试、乐器演奏等)
2、音乐分析与写作:
(1)、作品综合分析
(2)、作曲家及其创作述评
四、外语笔试:
外语笔试90分钟,满分100分,乘20%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提前15分钟到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及签字笔。
测试时间:4月9日下午13:00—14:30;
测试地点:音乐楼350教室。
五、心理健康测试:
时间:外语测试结束后
地点:音乐楼350教室
六、专业综合能力水平测试:
时间:4月10日7:50到音乐楼254会议室报到
地点:
(1)声乐表演、教学与文化研究方向——音乐楼五楼排练厅;
(2)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含古筝)——音乐厅(田家炳教育书院);
(3)合唱指挥与教学方向——音乐楼446教室;
(4)音乐作品分析与音乐史论教学研究——音乐楼256教室;
七、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音乐学院为复试考生提供试琴,有需要的考生到音乐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八、关于录取
1、复试满分150分。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复试结束后,同一学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是否为计划内(各专业公费人数小于等于招生简章学术型专业招生人数,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其公费人数即为上线人数)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即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总成绩60%的考生,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我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4月13日12:00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关于交费
根据学校规定,复试合格者,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计划外(委培和自筹)录取的考生要在2013年4月19日前将学费一次性交齐。逾期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自筹经费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待遇。委培生(定向生)在读期间的待遇由委培(定向)单位负担。我校没有开办研究生助学贷款业务。
计划外考生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见校研究生院网站《2013年研究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排》。
音乐学院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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