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13年4月12日至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考试名单
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以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见附件1)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履行过调剂程序本人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不再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确认为准),均可参加复试。
其中部分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其余学科、专业执行国家线):
学术型: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分数 |
030304 |
民俗学 |
361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50 |
060200 |
中国史 |
301 |
070501 |
自然地理学 |
311 |
070502 |
人文地理学 |
327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355 |
专业型: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分数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335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326 |
045201 |
体育教学 |
270 |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4月12日8:30—16:00
2.审查地点:研究生学院
3.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同时请携带:
⑴成绩单 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⑵政治情况调查表 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两份材料考生在面试时亲自交面试小组审查。
三、院(所)报到
经研究生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12日8:30—16:00到相关院(所)报到,并查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的时间及地点。
凡不能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的复试合格的考生,只能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考生到院(所)报到时,要在报到表上注明“委托培养”。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我校(含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青年教工及来校方便的考生于4月10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11-12日早上体检(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4月12日8:30—15:00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13、16日早上体检(需空腹)。
注意:领取体检表时要携带1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