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高学校竞技水平,丰富校园文化,并为高一级院校培养输送优秀的后备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3年面向全县招收音乐、美术特长生。
一、招生条件
1.在苍南报考、符合苍南县2013年普通高中公费生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都为合格;
3.报考艺术类考生须在2011学年或2012学年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奖,或参加省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A、B级证书。
二、招生项目与名额
音乐:2名(其中声乐1名,器乐1名)
美术:5名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考生带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所在学校证明(注明学业考试报名序号初中学籍辅号及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参加各级比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于5月13日—14日到学校教务处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9920201 59920206
四、特长测试
1.美术专业测试由县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测试,考生须于5月24日上午7:50前到苍南中学报到;音乐类专项测试由我校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和标准:音乐特长生按《音乐特长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9-1)(满分100分);
五、录取办法及条件:
(一)设学业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和专项成绩控制线:
1.音乐、美术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我校公费生分数线的80%。
2.音乐专项成绩控制线为75分,美术专项成绩控制线为70分(全县统一测试成绩)。
(二)录取办法:
1.学业考试成绩已达我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的按公费生录取。
2.学业考试成绩和专项成绩合格的艺术类特长生一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校招生小组集体研究,报县教育局审批,考生与学校签订管理协议后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苍南县钱库第二高级中学
2013年5月6日
附件9-1音乐考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每位考生可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测试)
一、声乐(100分)
1.歌曲两首(清唱,曲目自定) (65分)
2.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听音 (10分)
4.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器乐或舞蹈:(10分,自选器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
二、器乐(100分)
1.独奏曲和练习曲各一首(曲目自定) (65分)
2.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听音 (10分)
4.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声乐或舞蹈:(10分,声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
注:曲谱、磁带一律自带,所需乐器(钢琴由测试学校提供)一律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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