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报考声乐者,使用伴奏带(CD、VCD),也可钢琴伴奏。
10、所有考生均需背谱演奏或演唱,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三、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1、民族管弦乐器: 演奏一首练习曲,二首乐曲
2、键盘乐器: 钢琴(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中国乐曲一首,外国乐曲一首) 电子琴(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钢琴曲一首,电子琴曲一首,10级另加即兴演奏) 手风琴(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中国乐曲一首,外国乐曲一首)
3、声 乐 : 演唱二首歌曲
4、西洋管弦乐器:吹管乐器(演奏一首练习曲,二首乐曲)小 提 琴(演奏音阶一条,一首练习曲,二首乐曲) 古典吉他(演奏一首练习曲,二首乐曲)
5、基本乐科 :(按教材规定考试)
6、考级教材使用《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根据考试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四、 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试结束后,我考委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国家文化部监制的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表演文凭级同时颁发“荣誉牌”。对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给由考官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同时可凭发票退还证书费,其他费用不退。
(提示:自2010年暑假起,凡报考中国音乐学院8级以上的考生须参加中国音乐学院基本乐科的考试并取得规定级别的证书)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58同城上看到的,谢谢!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6—837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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