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体艺水平,根据十堰市教育局《2013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十教字﹝2013﹞27号)和十堰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的通知》(十招考﹝2013﹞6号)、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的通知》(郧教函﹝2013﹞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体育特长生10人、音乐特长生10人、美术特长生10人。
二、招生对象
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符合2013年郧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特长生报考。
三、考生报名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的通知》,特长生报名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时考生须填写《2013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报名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体育、音乐、美术中的一个测试项目。
四、测试安排
凡报考我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组织的测试。
测试时间安排: 5月11日在郧县一中组织测试,若有变动,以教育局通知为准。
由于报名人数不确定因素,若在规定时间一天内不能完成某项目的测试,测试时间向后顺延。
五、测试项目及分值
1.体育:考试总分100分
测试项目:只测试体育专项,具体项目为:篮球、足球、排球、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竞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武术、体操、跆拳道。考生只选择其中一个专项,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2.音乐:考试总分100分
(1)专业(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50分
(2)视唱、节奏40分
(3)练耳10分
3.美术:考试总分100分
静物素描和静物色彩(水彩、水粉不限)各占50分。
六、评分办法
l.音乐考试采取当场打分,不亮分,每项由3名评委评分,考试成绩取平均分。
2.体育考试由3名裁判人员同时记录成绩,分别填写原始成绩记录单,考试的成绩取平均分。
3.美术考试在阅卷时要密封考号、姓名,由3名评委分别评分,考试成绩取平均分。
七、 录取办法
1、特长生列入我校统招计划,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文化课分数未达到我校统招线的,择校费收费标准为相应择校费的一半,但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3、所有录取信息及时公布。
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723030 联系人:周文斌 黄廷宏
郧县第一中学
2013 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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