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我校与加拿大希尔克学院合作办学的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性质,各专业对英语单科有一定要求。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中方学校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外方学校颁发的英语水平证明。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九)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对参考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未录满专业进行补缺。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十)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九、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
十、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一、激励、扶助措施
1、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
十二、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三、网址、电话
网址:http://www.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联系电话:校本部0351-2279589, 0351-2279588
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0351-2275080
十四、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
十五、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附表一:
学费标准
(元/每年) |
专业 |
6000 |
音乐学、艺术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美术学、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美术学(书法方向)、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方向) |
4000 |
英语、翻译 |
3000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3640 |
理科非师范类(含文理兼收)专业 |
3380 |
其他师范类专业和文科非师范类专业 |
7500 |
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 |
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
太原师范学院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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