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理论、音乐理论知识等。卷面分满分100分。
(2)加分规定
a.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b. 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C.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3)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专业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 具体内容在专业测试前一周公布。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课堂教学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组织教学及与学生互动能力,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授课内容与授课对象均由评委小组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六、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专业测试、课堂教学的成绩分别乘以20%、40%、40%后相加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专业考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取课堂教学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课堂教学测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若综合总分均未达到合格线,则该招聘岗位空缺。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区级以上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厦门音乐学校通知考生。考生或厦门音乐学校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厦门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音乐学校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