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010年10月-2013年5月间,获省级网球比赛单项前8名,团体赛前3名(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网球团体赛、浙江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网球比赛、浙江省中小学生网球积分排名赛),2011-2013年市级网球比赛单项前6名,团体前2名(温州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温州市中学生网球锦标赛)。
(二)艺术类:
1、 2013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团体项目一等奖获得成员;
2、 2012年省艺术节个人项目获奖者;
3、 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获得者。
(三)科技类:
1、 第十八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一、二等奖获得者;
2、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温州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比活动网页作品一、二等奖获得者;
三、招生组织与办法
(一)申请与报名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访问“温州二外校园网”(http://www.wzew.cn/),下载并打印、填写《2013年温州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贴妥照片,一式三份,交送毕业学校1份,交送温州二外教务处2份),由所在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3年5月24日-25日将报名表、考生学校提供的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经学校盖章确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5号楼1楼教务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701567)。
(二)认定与公示
我校根据报名者资料进行初审,确定预录取名单后予以公示,公布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含备选对象名单),并报市教育局直属处备案。
1、体育类:网球、女子排球和田径在我校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60分录取,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国际象棋在我校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录取。
2、艺术类与科技类:在我校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录取。
(三)录取
1、 预录取。特长生预录取名单确定后,被认定的考生在自愿基础上与我校签订特长生预录取协议书,中考录取时享有协议确定的降分优惠,并承诺入学后积极参加训练和有关赛事。
2、 录取。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向我校教务处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及实施方案中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局直属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学籍手续,被录取者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
四、其它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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