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讯(通讯员 王宁)日前,教育部下发通知,公布了2013-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我院院长徐昌俊教授当选为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院长靳学东教授当选为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目前唯一由官方确定的教学指导专家组织。自成立以来,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在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宏观战略研究、教育质量监控、分类指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引导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指导学科专业评估,促进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共下设38个学科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委员四类职务,入选者都是本专业中的领军人才。此次徐昌俊院长、靳学东副院长当选新一届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也反映了我院在高等艺术教育界的实力和影响力。
据悉,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将由教育部颁发聘书,聘任任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