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音字【2013】01号
关于“异彩中华 —— 第二届全国城乡优秀歌手展演”
通 知
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4周年,展示近年来我国城乡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和群众音乐活动的水平,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兹定于2013年10月,在北京市房山举办“异彩中华 ——第二届全国城乡优秀歌手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
北京音乐家协会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承办:北京市房山区文化馆
二.活动举办时间
2013年10月2日—6日(2日报到,7日离会)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1.以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全国各地歌手积极参与。组委会通过筛选,从中确定120名优秀歌手到北京参加展演;
2.展演形式分为独唱、二重唱、小组唱(3—8人)。
3.其中独唱分为“青年组”(16—40周岁,1973年10月1日——1997年9月30日出生)60人;“中年组”(41—55周岁,1958年10月1日——1972年9月30日出生)40人;“老年组”(56—70周岁,1943年10月1日——1957年9月30日出生)20人。二重唱、小组唱不按年龄分组。(参加独唱展演的选手,可同时报名参加重唱或组合展演)
4.参演曲目为1949年10月1日后创作或改编的中国歌曲(包括影视插曲和民歌);作品风格不限,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特别鼓励演唱各地创作的优秀新作品。
5.独唱每人演唱2首作品,曲目总时间长度不超过6分钟。二重唱、小组唱演唱一至两首作品,曲目总时间长度不超过6分钟。
6.由音乐界资深专家组成的艺术委员会对参演选手和节目进行评审,并根据其现场演出水平分别给予相应的荣誉;此外,还将对参演的优秀新作品(2010年以来创作)和展演成绩突出的单位(省、市、区群文学会或群艺馆)给予表彰;以上均由主办单位统一颁发奖杯和证书。
7.展演期间将举办学术讲座,请有关专家结合展演的实际情况进行讲评,并组织参演歌手给当地群众义演。
8. 组织参演歌手及嘉宾参观、游览北京房山地区特色景观;
9.展演活动结束时举办汇报音乐会,请评委中的著名歌唱家与部分优秀歌手同台演出;
各年龄组别的展演及汇报音乐会全过程将进行实况录像。
四.活动日程
10月2日:报到;
10月3、4、5日:展演;其中穿插参观游览;
10月6日:白天参观;晚上:颁奖暨汇报音乐会;
10月7日:上午(12:00前)离会。
报到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每位选手。
五.报名办法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群众文化学会或群艺馆可推荐报送3—5名歌手(年龄组别不限);
2.歌手个人直接和组委会联系报名;
3.根据推荐和报名的人数,结合此次展演的总人数,从中筛选出120名选手晋京展演。一般情况下,各地群文学会或群艺馆推荐的歌手,组委会不再筛选,可直接参加展演;
4.报名参演者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中音在线网www.musiceol.com” 或“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网站http://www.cwnc.com.cn” 下载,也可向报名联系人索取)并交纳两张彩色一寸半身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全部材料请用快递寄至:北京东城区小羊宜宾胡同5号院2号楼602室 秦燕云收; 邮编:100005;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7月31日。
2.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秦燕云—— 13661284482;(010)65234242(座机、传真);
邮箱:qinyanyuncma@126.com
3.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肖 彤——13581692861;邮箱:tongl_cn@126.com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为便于活动的组织管理、给选手提供良好的表演环境和生活条件,以保证展演活动顺利、有序地进行,京外参演选手和观摩人员一律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及参观游览活动,费用自理(会务费标准待报名截止初选后,另行通知入选的歌手)。
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 中国群文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
2013.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