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材料及用具要求
(1) 限用铅笔或炭笔。
(2) 考试用纸规格为8开得素描纸(考场提供)
(3) 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三)音乐:(总分100分)
1、视唱练耳(必考30分)
内容:A:视唱(10分)简谱视唱
B:单音听写(10分)共十个单音为一组
C:旋律模唱(10分)六个小节
2、专业测试(声乐、器乐、舞蹈三者选一)共70分
A:声乐:
考生演唱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力等。
内容: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B:器乐:
乐哭种类:中西乐队中常规的管弦乐器,弹拔乐器及钢琴、手风琴。
内容:自选乐曲一首,一律不带伴奏。
C:舞蹈:
自选舞蹈作品一段,不超过5分钟,(可在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中任选)
3、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考试科目及内容:
A:自备朗诵(30分)
B:即兴朗诵(30分)
C:声乐(演唱一首自选歌曲)(30分)
D:形象与气质(10分)
(四)书法(100分)
内容:1、临摹(50%):楷书2、创作(50%):①楷书②行书、隶书二者选
五、考试时间:2013年7月10日(考试具体方案届时公布)
测试地点:上犹中学 评委:县内外(含高校)专业名师
六、录取办法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生专业测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将成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测试成绩报中考招生办公室备案。特长生考生的中考文化总分不得低于上犹中学的均衡生录取线的80%且各个单项专业成绩均达到60%的基础上,按考生中考成绩的40%加上专业成绩的60%之和排名(参加县级以上个人、团体艺术体育赛获奖者优先录取),从高到低录取。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按特长生方向发展。
2、凡是符合条件被正式录取的特长生减免择校费,考生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和学校签订“上犹中学特长生协议”,在上犹中学就读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训练或比赛。高考报考时,必须报考音体美院校,否则补交补足择校费。
咨询电话:0797-7139902
上犹中学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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