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九、收费标准
学费:文化事业管理4500元/年、舞台艺术设计10000元/年、音乐表演10000元/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表演艺术10000元/年。学生住宿费按重庆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
十、附则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江北校区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
邮政编码:400020
招生咨询: 023-88162066 88162077
专业咨询: 023—88162113
学院网址:http://www.cqwyzy.com
电子邮件:yxzhaosheng@126.com
推荐阅读:《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