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招委、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中心城区初、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现将我校今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收项目
(一) 初中:计划招收48名
项 目 |
招生计划 |
项 目 |
招生计划 |
棋类 |
8 |
民乐、管弦乐(二胡、琵琶、扬琴、柳琴、竹笛、葫芦丝、笙、古琴、古筝;小提琴;管乐:萨克斯、双簧管、小号、圆号) |
14 |
健美操 |
2 |
舞蹈(中国舞、芭蕾舞) |
8 |
羽毛球 |
2 |
美术书法 |
10 |
田径 |
2 |
声乐、主持 |
2 |
(二)高中:计划招收30名
项 目 |
招生计划 |
项 目 |
招生计划 |
健美操 |
4 |
民乐、管弦乐(琵琶、古筝、二胡、古琴、葫芦丝、笙等;小提琴、萨克斯、双簧管、小号 、圆号) |
6 |
田径 |
4 |
舞蹈(中国舞、芭蕾舞) |
6 |
羽毛球 |
4 |
美术书法 |
4 |
语言表演 |
2 |
二、报考条件
(一)初中
1、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具有中心城区户籍或是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考艺术特长生必须是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报考初中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具有某项体育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学校或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中取得一定成绩。
4、考生所持的艺术、体育证书专业项目须与报考学校的专业项目相同;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必须具备小学阶段的相应证书。
(二)、高中
1、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并参加中心城区中考。
2、报考艺术特长生必须是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报考高中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具有区(市)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体育竞赛前八名证书,或具有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4、考生所持的艺术、体育证书专业项目须与报考学校的专业项目相同;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必须具备初中阶段的相应证书;
5、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必须符合招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