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丝竹源出于江、浙、沪等地,是拥有浓郁的地域气息和深厚历史地位的地方乐种,是我国民族音乐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在1860年以前,江南丝竹已流行于民间,其后在全国各地乃至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广泛流传,深受当地人们的喜爱。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将江南丝竹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促进江南丝竹的继承和发展,满足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江苏、上海、浙江三地音乐家协会联合制定了每两年举办一次“海内外江南丝竹邀请赛”协议,每届邀请赛由三地音协轮流承办。2013年海内外江南丝竹邀请赛将在江苏南京举行。
一、主、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特别协办: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
二、评委会:
比赛评委会由江、浙、沪以及海内外民族音乐专家组成。
三、比赛分组:
根据参赛团队队员的组成,分职业组、非职业组两组。
参赛人员的资格认定由组委会指定若干专家审定。
四、参赛要求:
1、海、内外各民族音乐演奏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2、每个参赛团队的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最多为12人。
3、目前已正式离开专业院校、院团的人员可参加非职业组的比赛。
4、任何参赛人员不能代表两支团队参赛,如一个队员出现在两个参赛团队中(以录像或照片为证),两个团队都将作弃权处理。
5、比赛时一律不得使用电声乐器,不得使用伴奏带。
五、赛程安排:
1、初赛:2013年7月25前完成。
2、复赛:2013年8月24日
3、决赛:2013年8月25日
4、颁奖音乐会:2013年8月26日
5、复、决赛及颁奖地点:南京紫金大剧院、江南剧院等。
六、比赛办法:
1、初赛为DVD录像审听,由江、浙、沪三省音协专家对选送材料和DVD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复赛队名单。入围复赛的参赛队为每组15支左右。
2、复、决赛为现场演奏。入围决赛的参赛队为每组10支左右。
七、参赛曲目:
1、初赛:指定曲目、自选曲目各一首,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复赛:与初赛曲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