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下午三点,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文联副主席,作曲家王黎光做客新华访谈,就他作为音乐人、电视人、电影人的感悟与网友交流。
[王黎光]我现在也在尝试做制片人,我们会看到,在我们所谓的艺术者当中,当我们看上去就认为表面上的所有东西都能做,从剧本开始、剧本策划、剧本写作,然后到演员设定、导演设定,接下来是拍摄、后期制作,最后播出,无非就是这样一个程序。你认为这个流程你都懂了,但是每一件事情,你真正做下去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什么都不懂。
做制片人是因为我想有一个深刻的体验,把所有事情都经历之后,才懂得这种规律当中给我带来的启发是什么?我最大的启发就是我的音乐该如何能够把导演和编剧里面的那些人物个性更好的体现出来,同时我还有一个更大的启发,就是为什么我们的电影电视剧对音乐的重视度不够。
我通过做制片人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音乐艺术在整个影视作品当中不具备票房的功能,没有一个观众会因为一个作曲家而走进电影院,他都会因为一个著名的演员或者导演走进电影院,很少人会因为电影音乐而感动,当然故事感动是另一方面,被音乐感动也是不容忽视的,但是往往观众浑然不知。
既然没有票房的功能,那就不带来经济效益,不带来经济效益,那就没有人给你去做这样的投资,让你有一个很好的音乐制作的团队或者很好的制作成本。
在这当中,我觉得美国人做得比我们好。比如好莱坞后电影产业最大的支柱是电影原声碟。它虽然没有票房,但是它有市场。我们是既没有票房,也没有市场。如果我不做制片,我也不会有这样的感受。所以我们片面地去把理性和感性分开,片面地把行当分开,说你能做这个就绝对不能做那个,你能做这个就不能再做第三个,至少不是完全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