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教体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宣城三中招收艺体特长生的请示》(教育〔2013〕28号)收悉。
宣城三中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可以开办艺术特长班的学校,2009年起又承担了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艺体特色高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研究任务,现已顺利结题,并被中央教科所命名为“普通高中特色项目学校”。近年来,宣城三中在探索艺体特色发展、培养艺体特长生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了比较完备的艺体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鼓励宣城三中走特色发展之路,经研究,同意宣城三中2013年招收艺体特长生(其中,艺术特长班面向全市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条件
1.宣城市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体育特长生为宣州区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五个方面的评价结果达到5C等级及以上,具备一定的艺术、体育素养。
3.其他具体条件由学校自行确定。
三、招生计划
1.宣城三中招收艺体特长生110人,其中音乐特长班学生50人、美术特长班学生50人、体育特长生10人。
2.招收的特长生占宣城三中择校生指标。
四、招生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到所在学校或宣城三中报名,填写《2013年特长生报名表》。
2.学校对特长生进行特长考核测试,具体时间和办法由学校制定。
3.学校根据特长考核测试成绩,按本校特长生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2比例确定预录名单。预录名单按录取意见先后顺序填写在《201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名册》上,经宣州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4. 学校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按本校特长生各专业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录取名单,并与考生本人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订《2013年特长生录取承诺书》,7月12日前经宣州区教体局审核后,将录取名单和《承诺书》一并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5.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录取,宣城三中负责及时发放由市教体局统一制作并加盖“宣城市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其他普通高中不再录取。
五、录取原则
1.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2.列入预录名单的考生,根据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计划,按照特长考核测试成绩分类择优录取。
3.若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其剩余指标纳入到宣城三中择校生指标中。
六、工作要求
1.特长生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做好各项工作。
2.特长生的报名、特长考核测试和录取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报考特长生。不得借特长考核测试收取任何费用。
3.要严格审查特长生条件,确保特长生质量。招生方案和录取名单要张榜公布。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录取资格。
4.宣城三中招收的特长生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不再进行补录取。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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