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应在专业考试报名之前,自行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等在报名时提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专科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考生须交二寸免冠照片三张(黑白和彩色均可),填写《中国音乐学院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5、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三部作品(其中包括一部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一部三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和一部大乐队作品,作品应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MIDI小样)。不提交作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专业考试。
6、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音乐装置与声景))”、“乐器学”方向考生,须提交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性论文1篇(3000字以上),或独立完成的相关专业设计作品1部(可以电子图形文档形式提交)。面试时,考生以开题报告形式就在学期间将要进行的研究工作进行陈述,并回答与之相关的提问。
报考“电子音乐”方向的考生,除提交考生本人本科毕业设计方案外(如电子版作品、论文等。其中,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需有指导教师签字),还需提交电子音乐作品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考生本人原创的电子音乐作品(请注明“原创作品”);一首必须是考生本人制作的电子音乐作品(请注明“制作作品”)。所有作品必须包含工程文件。面试主要内容:(1)技能部分:电子合成器(以YAMAHA S03为主键盘及音源)演奏自选曲目1首(考场只提供合成器、MIDI线及有源音箱,其他设备请自备)。(2)理论及其它部分:以考生提交的毕业设计为基础,就电子音乐常识进行问答。
报考“录音与扩声”方向考生,须提交2首本人独立完成的音乐录音作品,包含工程文件和成品CD、DVD、DTS-CD等,另附上述作品的详细录音记录报告。面试主要内容:(1)技能部分:录音制作上机操作。(2)理论及其它部分:就录音技术基础理论常识进行问答。
7、报考“指挥”方向考生,报名时需提交考试曲目的总谱一份及印刷版双钢琴伴奏谱一式两份。
8、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责任自负。
六、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共计3门。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招生类别为“艺术硕士”,代码“135100”,联考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试大纲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政治为闭卷笔试,由我院自行组织考试。
3、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主要考查报考者是否具备其报考的研究方向所要求的表演与创作能力,各研究方向均不为专业考试提供复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