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管弦系学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考试曲目分为四项,每位考生须选择其中的任意三项:
(1)小鼓
德莱克留斯小鼓练习曲,全书共十二条练习曲,考生自选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
任选下列两种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组曲,任选两段,必须包括慢乐章一段,快乐章一段。
(3)键盘打击乐
任选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陈钢原作,刘刚改编:《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
②田中立光:《两个乐章》;
③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
④安贝圭子:《儿歌变奏曲》;
⑤《为杰尔伯特的布鲁斯》;
第一至四首为马林巴琴乐曲,第五首为颤音琴乐曲。
(4)组合打击乐
基纳克斯《反弹》B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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