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违规处理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院将会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毕业生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学习费用及待遇
1.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的学费、助学金、医疗等以招生当年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在学习期间其他费用及待遇按国家规定及我院与学生本人签订的协议执行。学生可根据本院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学金。
2.住宿费以招生当年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户口及家庭住址都在北京的学生一律走读,不缴住宿费。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www.ccmusic.edu.cn
研招办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zzjg/xzbm/yjsc/yjszszx/
研招办电话(传真):010—64887364
注:请考生务必注意报考系别、研究方向、考试要求、导师的变动。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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